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建正【2025】采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审核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第七条 |
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原件以扫描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48372636@qq.com: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原件以扫描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348372636@qq.com: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
2 |
第三章第三条第(一)项1.资格文件 |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6)信用承诺书; |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6)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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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条第(七)项1.在“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
(1)未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未提供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承诺函; (5)未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6)未提供信用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1)未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未提供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承诺函; (5)未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6)未提供信用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谈判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谈判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仪 联系电话:0572-2121029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2-302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