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9楼
电话:0571-87381368
网址:www.zjjzgczx.com

湖州市南太湖幼儿园2023年校舍维修、场地改造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量:46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湖财采确【20233599)批准,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南太湖幼儿园的委托,现就湖州市南太湖幼儿园2023年校舍维修、场地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建湖【2023】采019号

二、项目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项目名称

工期

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控制价(万元)

1

湖州市南太湖幼儿园2023年校舍维修、场地改造项目

30日历天

详见磋商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38.5

38.4687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小额工程的入围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 5 31 日至2023年 6  2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56923809@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3.售: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并在“用途”一栏注明项目编号【建湖【2023】采019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账户上,否则其报名被视为无效。

账户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50 6170 6018 0102 14706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原件以扫描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56923809@qq.com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3)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连续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磋商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小额工程的入围供应商网页截图或证明;

8)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开票信息(用于接收磋商文件电子版)。

注:以上1-8项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磋商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将对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3年 6 月 12 日9:30时前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地址: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 6 月 12 日9:30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磋商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公告发布地址: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jjzgczx.com)

、其他内容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年  6 月 7 日下午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

2.磋商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预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

采购人:湖州市南太湖幼儿园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59829       

采购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玉妹                   联系电话:0572-2121029

质疑接受联系人:丁伟成           联系电话:0572-2121225

地址:湖州市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