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专项资金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建湖【2023】采047
四.组织类型:自行招标-委托代理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定标日期:2023-12-29
七.成交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1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专项资金存放项目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活期存款:较基准利率增加15个基点(BP) |
协定活期存款:较基准利率增加15个基点(BP) |
|||
大额存款:较基准利率增加65个基点(BP) |
八.其它事项:
各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招标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敏 电 话:0572-2931910
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伟成 电 话:0572-2121029
质疑与投诉受理部门: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人:诸洪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2-2931910
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